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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基层 谋划解决改革难点全力推进我市农业改革工作进展
作者:张杨 来源: 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更新时间:2017-09-07 08:30:00

近日,以市农牧局主管领导为组长,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农业改革督导检查组,对我市茄子河区、新兴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村和市级试点村进行了督导检查。按照《黑龙江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黑农办联发[2017]4号)及中共七台河市委办公室、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七办发[2017]15号)的工作步骤及时间节点要求, 督导组一行先后来到省级试点村茄子河区东胜村,市级试点村铁山乡铁东村、中心河乡双利村、新兴区马鞍村,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各级试点村制定方案、清产核资、成员认定等步骤进行查验。

在新兴区市级试点村马鞍村,督导检查组通过与村委改革工作人员交流,了解村级已成立组织机构,乡镇政府对村级改革方案已通过,目前正在实施成员界定阶段,两委对马鞍村在成员界定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难点向督导检查组提出解决办法,督导检查组依据省《方案》和改革操作手册规定要求,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外,按照一村一策、合乎情理、宜宽不宜严和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的原则,由社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不受侵害。

检查中发现一些试点村存在着进度缓慢,历史遗留问题严重,权责不清,依据不充分,权属不明确等相关涉及一些改革的问题,通过与各级区、乡(镇)试点村两委座谈、交流等形式,对试点村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提出各种疑难问题做出一一解答。

督导检查组最后再次强调,一、各区县乡试点村要严格按照方案时间节点抓紧推进改革工作。二、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各区县市级试点村跟省级试点村同步进行。三、同时要求各试点村,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改革相关政策办事,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对出现违纪问题的要严肃问责,并对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之机制造事端、清产核资不详实、设置干扰,阻碍改革工作正常进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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