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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关于做好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七台河农机安全监理站 更新时间:2016-12-15 13:42:00
七台河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关于做好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监理站:
为严格落实《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型收费》(财税〔2016〕42号)政策,做好免征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免征范围
(一)拖拉机号牌(含号牌费、固定装置费)费;
(二)拖拉机行驶证费;
(三)拖拉机登记证费;
(四)拖拉机驾驶证费;
(五)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二、免征时间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型收费》(财税〔2016〕42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开展免征收费工作后,各单位要积极向行业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汇报,并协调财政部门,妥善做好本单位预算,保障工作经费。
(二)在开展免征收费工作的同时,各单位要加强牌证管理,建好牌证申领、发放台账,做到底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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